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文旅工程分会会费标准及会费管理办法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文旅工程分会
会费标准及会费管理办法
为保障文旅工程分会的日常运转和各项活动的持续开展,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进一步推进本会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章程及文旅工程分会管理办法,结合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会费管理办法及本分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收缴、使用与管理的原则
缴纳会费为加入文旅工程分会团体会员单位的基本义务。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应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取之有度、用之得当”的原则。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基础上,进行收取和使用。本分会不设单独账户,会费管理在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领导下,实行统一账户专项管理。
二、会费缴纳的范围
会费缴纳的范围为全体团体会员单位。对于个人会员不做要求,个人会员交费与否自愿。
三、会费交纳标准
1. 会长单位:10000元/年
2. 副会长单位:5000元/年
3. 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年
4. 理事单位:1000元/年
5. 会员单位:500元/年
6. 个人会员:数额自愿
四、会费管理办法
(一)会费缴纳要求
1. 实行一年一次性交费制,各会员单位应在每年的第三季度前缴纳会费,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秘书处开具《安徽省社会团体会费财政票据》;
2. 对于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依据分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于自动退会,将定期在本会会刊、网站上予以公示。
(二)会费支出的范围
1. 组织会议费用支出、会员交流活动等费用支出;
2. 办公开支、印发会刊、资料等费用支出;
3. 办公场所租赁、物业水电费用支出;
4. 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的办公用品等必要费用支出;
5. 奖励支持分会活动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等费用支出;
6. 开展行业调研、考察交流、业务培训及其差旅费用支出;
7. 为会员提供媒体宣传、信息化服务等费用支出;
8. 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费用支出;
9. 符合分会管理办法和业务范围规定的其它费用支出。
(三)会费支出审批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和权限。各项费用支出需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方可申报。
(四)会费收支监管
监事会可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财务收支情况,并定期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同时,自觉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办法经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文旅工程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徽省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会文旅工程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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